朱家河煤矿以“利益引领”激励煤炭运销
近日,朱家河煤矿出台了《运销激励及煤质管理办法》,设定煤炭运销和煤质指标,奖优罚劣,以“利益引领”的方式激励全矿职工树立全员抓煤质的意识,确保煤质达标,促进煤炭运销总量。
《办法》规定,当月原煤外销超过12万吨,选运科人均可发200元激励工资;超过14万吨,可发400元激励工资。另外,若因设备检修不到位从而影响矿正常生产,则每超1小时扣除全科激励工资总额的10%。在煤质管理方面,《办法》要求选运科管理人员、煤质采样工、煤质化验员、生产班、装车班等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把好煤质现场关和运输装车关。同时规定,发热量4100卡以上,每提高50卡每月选运科直接责任人加奖100元,煤质采样工按120%执行,驻电厂人员按150%执行;煤质发热量在4200卡以上,每提高50卡每月选运科直接责任人加奖200元,煤质采样工按120%执行,驻电厂人员按150%执行。《办法》的出台加强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受到了职工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