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矿业公司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煤矿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消除矿井事故隐患,维护公司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围绕“预防为主、过程控制、严格管理”的安全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为重点,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改善矿井作业环境,持续推进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矿业公司专门成立了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沈显华任组长,安全生产副职任副组长,安全、机电、通风、调度、基建、救护消防大队等部门单位参加,全面安排布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研究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配合上级隐患排查组工作,及时督促落实整改隐患。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建庄、建新,白水煤矿、西固煤业,朱家河煤矿,托管小煤矿进行检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矿井自查整改阶段(2014年11月1日-12月5日)。第二阶段:矿业公司全面检查督导治理阶段(2014年12月6日-2015年1月31日)。第三阶段:复查阶段(2015年2月1日-3月31日)。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4月1日-4月30日)。
为了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矿业公司要求各矿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矿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排查责任、精心谋划、精心安排组织,各部门、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隐患全面查清、摸清、问题全面弄清。同时将隐患排查治理与领导带班、区队干跟班、“百日安全”活动、冬季“三防”工作、2015年安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科学实施、务求实效,确保措施全面制定、工作全面落实、整改全部到位。二要抓好宣传引导。各矿井要充分利用标语、报刊、橱窗等形势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有力的工作氛围,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要及时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典型人和事进行广泛宣传,要对隐患排查走过场、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曝光。三要检查全面覆盖、摸清底数。矿业公司和各生产矿井要结合矿井实际修订完善《重大隐患辨识标准》,分专业、分系统覆盖矿井安全管理责任范围,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到全部内容的应知应会,职工做到与自己作业有关内容的全部应知应会,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汇报,按程序处理。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要覆盖全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灭火、防治水、安全避险和瓦斯抽采等安全生产系统,全面摸清矿井基本情况,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及时安排治理,并登记造册,建立煤矿基本情况和安全隐患数据库。四要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矿业公司各工作小组及各矿井要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责。隐患排查要分专业、分系统从查资料到现场、从井上到井下,从重大隐患到一般问题,全面扎实开展“会诊”式排查。重点对矿井证照、超层越界开采、实测图纸、图实相符、通风系统、瓦斯治理、探放水、防灭火、管理机构、井下设备、其它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五要务求工作实效。矿井隐患排查治理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持井上和井下、资料和现场、动态和静态相结合,既要查出具体隐患,又要改进工作方法方式,也要提出治理措施建议。各工作小组及各矿井必须保证矿井自查、矿业公司检查、上级部门督查所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负责,对于整改期限较长的隐患必须做好跟踪督办落实,确保隐患整治彻底到位。六要坚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生产矿井要按照矿业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坚持不间断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矿业公司“零点”行动安全小分队要坚持不定期地突击检查和重点抽检,严查各种违章行为。
同时,矿业公司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还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严格实施奖惩措施,加大隐患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