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河煤矿“百日安全”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为了确保“百日安全”活动顺利进行,该矿在原活动基础上特制定“百安”活动安全管理特别规定。为该矿“百安”活动保驾护航。
为了让全矿干部职工对“特别规定”牢记于心,该矿在矿广播中连续一个星期播放此规定。同时将“特别规定”印制成宣传单,发放到每个职工的手中。以便职工将此规定牢记于心。并且要求全矿12个区队的队长、书记在“百安”期间轮流值班如有事请假必须经矿长审批,到劳人科办理请假手续。重点工作、专项工程必须管理人员跟、带班,各级管理人员违反跟、带班规定的,一律免职。安检员、瓦检员、变电工、绞车司机等工种出现脱岗、提前离岗、睡觉等现象,一律报严重“三违”,停工到年底。对于严重“三违”人员,将作为“不安全人”一律停工到年底,当班如果出现轻伤事故,对安检员将升级处理;出现在重伤以上事故,对安检员升级处理将调离安监队伍,责任科室的主管副科长、科长从严、从重。包保和负连带责任的科室中层人员一律升级处理。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矿成立了安全生产督察组,安全副矿长担任组长,每周至少二次定期不定期对全矿跟、带班及行为养成等方面情况进行督察。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违反制度者,罚款1000-20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