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为切实加强《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三个文件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全力落实好“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即日起,公司党委宣传部联合安全监察部在蒲白微信公众号、《蒲白矿工》报等内部媒体开设“学习‘三个文件法规’大家谈”安全专栏,引导公司上下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失职追责,着力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体制机制,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全面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深入学习贯彻“一条例,两办意见,八项硬措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实现矿井高质量发展和事前预防的现实需要。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一、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纵观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教训,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作祟。“口号震天响,行动轻飘飘”,表面上各级人员人人有责,实际上人人不落实。作为基层矿井,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宣讲、讨论、警示教育等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方式,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理念贯穿和融合于各项工作中;另一方面要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对照《条例》的每一项规定,对矿井的制度规范进行“立改废”,确保矿井依法依规依标准组织生产。
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我们一直强调安全关口前移,众所周知,安全生产风险是我们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按照“谁制造风险,谁应对风险负责”的逻辑,我们理应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将事后被动整改的思维转变为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行动。矿业公司开展双红线辨识预控工作的初衷是要求我们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我们一方面要落实“严精细”的工作要求,推进“严反红线,精准管控,细化考核”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强化体系机制建设,逐项完善配套措施,做好外规内化,建成“AI+双红线”智能管理系统。
三、严肃履职尽责失职问责。《条例》坚持过罚相当、突出重典治乱,设置了“双罚制”,既对煤矿企业进行处罚,同时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目的就是通过强化对组织成员的惩处,进一步向企业传导安全生产的压力。一方面,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作为管理人员,我们要坚持“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构建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作为基层员工,我们要自觉行动起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我们要坚持“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追责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追责问责机制,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从重从快处理,形成安全管理各负其责的良性局面。
煤矿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须臾不可放松,唯有坚持“零容忍”,方能实现长治久安。今年,我们将以矿井“1236”安全工作思路为主线,认真开展“双红线”过程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化建设,不断夯实矿井安全管理根基,为矿业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建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