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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3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矿业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生产技术管理部副部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生产技术管理部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生产技术管理部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通风管理部通风安全仪表计量站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部分 矿业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党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落实中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定期专题研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护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党建工作、企业发展重大事项等。
二、定期以会议的方式,听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人才、改革、创新、职工民生、问题整改、企业难点热点等工作汇报,研究有关工作举措。
(二)董事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制订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决定公司投资方案和投资管理制度。
二、制订公司的主业发展方案、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章程草案或修正案。
八、制订公司国有资产转让、部分子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
九、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十一、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集团公司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矿业公司安全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进行考核和奖惩。
三、研究审定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四、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矿业公司接报的安全生产问题、中省挂牌督办及自查的重大隐患。
五、负责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所属企业安全费用计划管理及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六、听取各专班(专业委员会)安全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专班(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并监督检查各专业委员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七、制定并实施矿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二部分 矿业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矿业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令、指示,并监督执行。
三、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决策、处理和布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六、保证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七、组织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九、负责建立公司安全指标考核体系,建立以安全为重点的党员、干部考核制度,把安全业绩作为管理人员晋升、奖励的重要因素。
十、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理,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迟报、谎报、隐瞒不报。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业公司党委、董事会的领导下,对矿业公司的安全生产落实和执行工作全面负责,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定期向董事长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指令、指示等,执行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决定。
三、主持或参加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专题会议,定期主持召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监督落实安全会议精神。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组织落实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预防措施计划,按规定有效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落实整改与防范措施,组织抢救和处理,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协助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落实和执行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指令、指示等,执行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决定。
三、协助主要负责人对矿业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并负责监督落实。
四、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矿业公司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使企业安全与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五、监督、检查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预防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并落实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七、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管理。
八、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预防措施计划,按规定有效使用安全费用,保障矿业公司安全投入及有效实施。
九、协助主要负责人依法为职工办理有关保险。
十、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奖惩办法的制定及安全生产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参加或授权主持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监督落实安全会议精神。
十二、协助主要负责人健全矿业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完善安全生产预防设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十三、监督、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十四、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预防措施,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五、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抢救和处理,落实整改与防范措施。
十六、在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全面负责矿业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四)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监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和贯彻执行。
二、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三、根据公司安全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制定和监督落实矿业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负责矿业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目标考核。
四、组织、参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安全办公会和安全专题会,监督、检查会议精神的落实。
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安全大检查以及“四不两直”动态检查。
七、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八、监督、检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监督、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九、监督、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监督、检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等有关保险。
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监督、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组织审查方案,监督预案演练。
十一、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监督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十二、负责组织安全事故的现场调查,并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
(五)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优化安全生产布局,落实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和预防处理计划,抓好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做好生产调整、新工作面开掘、开采、特殊工程的事前安全评估和事后评价及验收工作。
四、负责劳动组织管理,监督落实各单位定编定员、劳动组织等工作;同时监督落实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五、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原煤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实现动态达标、过程达标。
六、组织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督促、检查原煤矿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参加公司安全办公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组织或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专题会议,监督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八、监督原煤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组织参与相关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督导形成双红线管控清单,监督各单位作业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九、监督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工有关保险办理落实情况。
十、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六)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矿区灾害防治及科技信息管理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决定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贯彻落实。
三、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参与相关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形成双红线管控清单,监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规划、安全生产技术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措施等。
五、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原煤生产矿井生产接续,监督落实安全生产预防规划和安全预防措施。
六、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推广应用期间有关技术管理工作。
七、组织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督促、检查原煤矿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技术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和安全预防方面技术问题。
九、参加公司安全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和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技术解决方案。
十、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矿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指导预案演练工作,组织预案演练效果的评价。
十一、负责矿业公司的信息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正常使用。
十二、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七)分管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及“四化”建设工作等,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承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治理职责。
三、组织制定公司机电运输和智能化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导贯彻执行。
四、负责公司机电、运输、供电、节能、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等工作,确保公司机电工作和智能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五、负责公司设备统一规划、配套选型、设备购置、设备大修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召开公司机电技术例会,及时协调解决机电运输技术管理、机电设备和智能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八、深入生产现场排查机电运输方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职责。
(八)分管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基本建设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标准、《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股份公司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公司关于双红线风险辨识和预防工作要求及各项制度、规定等,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参加安全办公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组织或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专题会议,监督、检查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审核公司安全费用、维简费用、折旧资金、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资金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及资金使用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安全费用项目,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资金的投入。
六、监督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安全评价,监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七、负责审核雨季三防资金的计划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落实防雨措施。
八、组织工程部门生产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重点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九、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理,监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九)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在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领导下,抓好党委内分工范围的安全工作,及时向董事长(党委书记)汇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协助党委书记做好矿业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意识培养工作,组织编制和落实矿业公司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三、负责公司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超前和预防性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四、坚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为安全生产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五、积极参加公司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措施、重大投入和技术改造等重大事项的研究,提出积极建议和意见。
六、组织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考核执行和履行情况;监督健全、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七、监督落实矿业公司干部走动式管理工作和领导干部入井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各级干部的工作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
八、负责组织公司各级党组织、共青团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党、团员身边无违章、无事故、文明生产等活动,监督检查青年示范岗工作。
九、负责公司党、团员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工作,积极研究、总结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
十、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把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和考核内容。
十一、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公司党委中心组的安全学习。参加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专题会议,监督落实会议精神。
十二、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严肃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党员干部的违章行为、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十)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在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二、监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贯彻落实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监督行政部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四、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监督矿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关于职工劳动保护和职工权益相关规定的制定。
五、审查矿业公司年度经济目标责任书中安全保证措施的合理性。
六、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公司职工群众安全文化推进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参与上级开展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对危及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八、监督矿业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经费,代表职工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加强劳动保护的建议。
九、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公司群安(网)和家属安全协管工作。
十、督促公司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监督公司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预防制度、建立预防体系、落实预防措施,监督公司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各级人员履行安全承诺、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十一、负责组织检查职代会安全生产方面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有关提案的落实情况。
十二、对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十三、参加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专题会议,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监督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并积极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十四、参加事故追查分析会,监督整改防范措施的落实,听取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一)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负责矿业公司党员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监察工作,及时向党委书记(董事长)汇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严格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组织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纪委书记同基层单位负责人开展安全履职情况的谈心谈话,监督各级部门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述职工作制度及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四、监督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五、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计划、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实施以及重大项目工程的验收等工作。
六、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和公司重大的安全活动,监督重大决策落实执行情况;协助公司党政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
七、强化政治监督,负责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作风,特别是安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安全生产中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矿业公司重大安全决策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九、监督检查所属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国家相关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参与安全生产调研活动,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指导性意见。
十、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
十一、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向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报告安全监管及纪律监察工作情况,并向上级管理部门、业绩考核部门汇报纪检工作及安全监管工作状况。
十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党员干部责任事故进行追查处理;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行监督考核;落实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矿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和各项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工作,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指令,监督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维简费用提取和使用及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监督按计划实施;参与各单位安全费用投入和支出的审定工作,监督矿业公司和各单位国债补贴安全技术项目按期完成。
四、负责解决重大安全事项、安全预防资金、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所需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五、监督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和兑现发放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货币资金和各种有价证劵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网上银行的安全使用和防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财务违规行为。
七、对企业重大经济事项,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按照职责对企业批准的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组织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重大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九、参加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专题会议,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监督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并积极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十、参加重大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追查分析会,监督整改防范措施的落实。
第三部分 矿业公司机关部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安全监察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监察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示、指令精神,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责任考核体系,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制定矿业公司安全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参与重大科技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目标分解计划,负责制定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目标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
五、负责建立健全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超前预防体系,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预防宣传教育和安全预防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预防计划,督促完善安全生产预防设施。
六、负责组织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矿业公司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并对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各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情况;监督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训练情况。
七、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监督完善灾害预防设施以及预防和处理物资的储备等。
八、及时掌握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验收、考核和总结。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九、筹备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检查督促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十、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按规定合理使用安全奖励基金。
十一、负责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抓好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排查、治理、上报安全生产隐患及组织开展“反三违”活动,对隐患治理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处理存在问题,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十二、负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督促各单位安全培训中心建设和全员培训上岗。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十四、积极配合矿区工会做好群安工作,配合团委抓好青年监督岗工作。
十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如实、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矿业公司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登记建档工作。
十六、负责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教育、政治与业务技术学习,总结安全监察与安全工作经验,抓好安监队伍建设。
十七、及时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安全监察管理部新区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业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领导下,对“新区两矿”及新区范围内“走出去”单位(项目部)独立行使现场安全监督监察权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集团、矿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履职尽责情况。负责监督“新区两矿”及各项目部对上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新区两矿”安全费用投入、使用情况,重点对安全重点工作、灾害治理重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参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新区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隐患闭环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做好隐患整改治理跟踪复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期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五、负责对“新区两矿”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等,有权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情况进行处罚。
六、按照权限参与“新区两矿”、各项目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按照规定时限上报事故情况,并监督落实好相关防范措施。
七、监督检查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促进从业人员技术素质和安全素养不断提高。
八、负责监督新区各单位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安全履职尽责情况,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安全生产状况。
九、负责“新区两矿”在法定节假日、特殊时段组织开展节假日“四不两直”检查,重点督查领导双值双带执行情况,重点工程、灾害治理工程等跟带班情况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二章 生产技术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技术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其做好原煤生产矿井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矿业公司采煤、掘进、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科技、环保、调度、成本、煤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做好顶板、地质灾害、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等重大事故的预防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指令、行业规范及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各生产矿井认真落实执行。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参与审查分管范围内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负责审查矿井延伸、重大工程、采(盘)区方案和相关采面设计等,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安排部署生产工作,编制生产接续安排等工作。
四、负责矿业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各专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检查验收、考核,负责组织开展“精品工程”验收、评比以及“顶板、防治水、冲击地压专项治理”基础管理工作。
五、负责推广应用采煤、掘进、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冲击地压防治、机电、通风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促进矿井采煤、掘进综合机械化和管理水平提升,保证矿井高产、高效、安全生产。
六、组织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督促、检查原煤矿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安全大检查、动态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活动,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七、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培训工作,做好采煤、掘进、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冲击地压防治等方面专业技术培训、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相关工作。
八、参加矿井顶板、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等方面重大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指导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组织参与相关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监督各单位作业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九、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二)科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工程师和生产技术部部长的领导下,协助其做好矿业公司及所属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科技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地方政府等关于科技方面法规、条例、条令、政策、文件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以及矿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制定科技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指导矿业公司科技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公司科研水平稳步提升,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负责向各地方统计局、科技局和省、市科技部门上报各种报表、项目申报工作。
五、参与矿业公司四级(集团级、板块级、公司级、厂矿级)科技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评比、鉴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六、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技术推广、交流、评审、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七、负责矿业公司科技信息资料审核和数据整理工作。
八、负责矿业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科技资料的收集、阅览、交流和《陕西蒲白矿业科技》编辑出版工作。
九、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创新意识。负责组织矿业公司各单位科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三)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部长领导下负责矿业公司采煤、掘进专业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指令、行业规范及矿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做好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日常管理工作。
四、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督促、检查原煤矿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负责采掘专业重点工程管理、竣工验收。牵头组织对各生产矿井采煤工作面动采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监督落实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负责矿业公司采掘专业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做好采掘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事故防治工作。积极推广应用采掘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的顺利开展。
六、负责矿业公司年度生产接续编制工作,参与审查所管业务范围内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抓好生产接续、采(盘)区方案设计、工作面开采设计、支护方案设计及首次采用新技术开采的工作面作业规程等工作。
七、参与采掘工作面重大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负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组织参与采掘相关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监督各生产矿井作业现场采掘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八、负责做好采煤、掘进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技术比武、安全知识、职工技能考核等工作。
(四)成本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业公司成本管理办公室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成本经营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矿业公司成本管理体系,制定下达成本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及时做好成本测算及核算工作,定期对各单位成本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罚。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指令,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及规程;严格执行矿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负责组织定期召开成本管理工作例会,汇总各单位成本完成情况,分析成本升降原因,协调、解决成本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交流成本管理经验。
四、经常深入矿井生产现场,解决生产过程中影响成本管控的问题,监督整改落实,使成本保持在合理区间。
(五)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部长和分管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地质、防治水、测量、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执行地质灾害专业技术规范、规程、条例和防治水实施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负责编写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各类规划,并督促各生产矿井认真落实执行。
四、负责编制并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五、组织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督促、检查原煤矿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各类规程、规范、条例、工作实施细则现场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参与水害、冲击地压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参与地质灾害相关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监督各生产矿井作业现场地质灾害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七、负责推广应用地质、测量、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提高矿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确保生产现场安全。
八、负责组织对各生产矿井周边小煤窑开展实地调查工作。
九、负责地质、测量、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技术比武、技能鉴定、考核等工作。
(六)生产调度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和决定。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负责矿业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的协调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反馈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有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日常安全工作。
三、负责接收和传达矿业公司和集团公司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四、组织生产调度例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组织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督促、检查原煤矿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深入生产现场,熟悉了解矿井各生产系统运行状况,正确及时地安排、指挥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隐患。
六、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问题。
七、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做好事故的记录和调度处理工作,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八、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及其救援的通信联络、应急响应等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事故等级及时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下达应急救援指令,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并组织做好事故的后期处理工作。
九、负责向上级调度部门和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十、负责公司各单位雨季“三防”工作及季节性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置。
十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陕西陕煤2024澳门原料网168853186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等级组织调动所需人力、财力、物力迅速开展工作,并协调组织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十二、参与调度相关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监督各单位作业现场调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十三、落实公司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监督检查各矿井领导值班、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七)环保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地方环保、水保法规、条例、条令、政策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以及矿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制定环保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环保工作安排,指导矿业公司环保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公司环保底线,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负责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进行项目可研阶段的环评工作和项目完成时的环保工程专项验收工作。
四、组织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督促、检查公司所属单位日常环保工作,及时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五、负责接待反映环境问题的来信、来访、组织调查环境污染事故,追查造成污染的原因及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
六、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环保技术推广、交流、评审,对公司下属单位环保工程相关方案进行把关审定。
七、负责矿业公司环保信息资料审核和数据测定整理工作。
八、负责矿业公司环保资料、煤炭信息的收集、阅览、交流和上级要求环保数据的报送。
九、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负责组织矿业公司各单位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十、参与环保相关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监督各单位作业现场环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八)科技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地方政府等关于科技方面法规、条例、条令、政策、文件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以及矿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制定科技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指导矿业公司科技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公司科研水平稳步提升,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负责向各地方统计局、科技局和省、市科技部门上报各种报表、项目申报工作。
四、参与矿业公司四级(集团级、板块级、公司级、厂矿级)科技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评比、鉴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五、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技术推广、交流、评审、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六、负责矿业公司科技信息资料审核和数据整理工作。
七、负责矿业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科技资料的收集、阅览、交流和《陕西蒲白矿业科技》编辑出版工作。
八、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创新意识。负责组织矿业公司各单位科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章 通风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通风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在矿业公司领导下,组织、参与拟订公司“一通三防”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参与矿业公司“一通三防”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组织开展矿业公司“一通三防”相关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公司“一通三防”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组织、参与矿业公司“一通三防”相关应急救援演练;
六、检查矿业公司“一通三防”相关系统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督促落实矿业公司“一通三防”相关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九、完成矿业公司领导、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通风防尘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在部长领导下,组织、参与拟订公司通风、防尘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参与矿业公司通风、防尘等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组织开展矿业公司通风、防尘等相关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公司通风、防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组织、参与矿业公司通风、防尘等相关应急救援演练;
六、检查矿业公司通风、防尘等相关系统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督促落实矿业公司通风、防尘等相关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瓦斯防灭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在部长领导下,组织、参与拟订公司瓦斯、防灭火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参与矿业公司瓦斯、防灭火等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组织开展矿业公司瓦斯、防灭火等相关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公司瓦斯、防灭火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组织、参与矿业公司瓦斯、防灭火等相关应急救援演练;
六、检查矿业公司瓦斯、防灭火等相关系统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督促落实矿业公司瓦斯、防灭火相关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通风仪表计量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及规程,开展煤矿安全计量器具计量检定工作。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负责原煤生产矿井通风仪器仪表、瓦斯检测仪器的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工作,确保检定数据准确、可靠,杜绝不合格的仪器、仪表进入井下,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制定安全防护类仪器仪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监督检查和指导原煤生产单位正常使用瓦斯检测仪、瓦斯报警仪、矿用风速表和粉尘测量仪等仪器仪表,做好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及调校工作。
四、负责通风仪器仪表的资质考核认证,确保所检定的仪器仪表质量符合检定规程要求。
五、负责监督检查原煤生产矿井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标校情况。
六、积极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提高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的科学性、可靠性,确保检定、校准标准装置的量值准确可靠。
七、负责矿业公司通风安全仪器仪表配件的储存管理。
八、积极参加国家矿山安全计量站、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计量检定新规程的技术培训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机电动力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机电动力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及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行业技术规范、设备安全运行规程、检修安全措施。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负责矿业公司机电运输管理、智能化专业现场运行管理、督促机电运输系统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抓好机电运输事故追查分析工作等;负责公司下属各单位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考评工作。
三、负责矿业公司机电、运输设计、技术方案的审查,对设备定型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监督检查机电、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四、负责编制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长远规划和预防措施计划,建立健全设备安全运转及人身安全的各项管理及预防制度。
五、负责矿业公司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运行,审查重大设备安全隐患处理方案、检修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做好设备的定期检测及设备的报废审批管理。
六、负责机电、运输的安全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机电、运输安全大检查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设备完好率、电器设备失爆状况等的检查和验收
七、组织开展机电运输安全隐患排查,督导解决机电运输设备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督导各基层单位按规定落实各类保护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
八、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提高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运行水平。
九、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机电、运输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技术比武、安全知识竞赛。
十、参与机电运输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供用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执行国家电网《电业安全规程》和《电力法》。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在部长及分管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业公司供用电系统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三、负责矿业公司供用电系统的设计、供电网络的优化配置。
四、了解和掌握矿业公司供用电设备运行状况,参加供用电重大设备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检修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矿业公司节能指标的分解、下达,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节能工作检查验收,做好节能减排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落实管理。
六、负责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预防性定期检修制度,保证供用电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的技术状态。
七、督导各单位按要求开展高低压供电系统的预防性试验,确保防雷装置、继电保护、电气绝缘、接地系统、绝缘用具等符合电力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八、督导各单位建立健全供用电设备安全运转及人身安全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九、积极组织推广应用供用电方面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供用电设备安全运行水平。
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供用电系统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技术比武、安全知识竞赛和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
十一、参与供用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三)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执行行业技术规范、设备安全运行规范、检修安全规范。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在部长及分管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业公司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三、负责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性检查活动,参加设备的考察论证、安装、验收及报废鉴定工作。
四、建立健全矿业公司设备安全运转及人身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五、督导各单位认真执行预防性定期检修制度、机电设备大修制度,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的技术状态。
六、督导各单位按照规定落实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七、督导各单位对机电设备失爆状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和评比活动。
八、积极组织推广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
九、参与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四)“四化”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执行行业技术规范、机电设备安全运行规范、检修安全规范。坚持“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在部长及分管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业公司“四化”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三、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四化”建设需求,负责编制公司“四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矿井智能化建设。
四、负责公司“四化”建设项目的计划制订、方案审核、工作落实、进度检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
九、负责矿业公司“四化”相关工作的统计、分析、总结及资料报送工作等。
第五章 非煤产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非煤产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新《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及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并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认真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四、督导非煤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双红线”风险辨识和管控;组织非煤产业安全大检查,对非煤产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指导,组织排查、治理、上报安全生产隐患,对隐患治理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处理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五、全面负责公司非煤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办法,组织安全生产精细化检查和考核工作。
六、督导非煤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责任制的落实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七、组织修订非煤产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实施和演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非煤产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非煤产业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九、组织修订非煤生产单位各工种操作规程,组织起草矿业公司非煤产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等,并监督执行。
(二)非煤产业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新《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及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并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认真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组织开展非煤产业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司非煤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办法,督导开展安全生产精细化检查和考核工作。
五、督导非煤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双红线”管理,做好风险防控;组织非煤产业安全大检查,对非煤产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指导,组织排查、治理、上报安全生产隐患,对隐患治理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处理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六、组织修订非煤产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实施和演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非煤产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七、组织修订非煤生产单位各工种操作规程,组织起草矿业公司非煤产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等,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办理矿业公司大集体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作,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工作。
九、监督落实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工作。